(吉隆坡25日讯)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,吉隆坡市政局撤销一家殡葬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决定有失公允,因而判该殡葬公司胜诉,并谕令隆市政局支付5000令吉堂费。
高庭法官陆意清裁决时表示,由于该殡葬公司从未收到任何撤销营业执照的通知,亦未获得申辩机会,因此隆市政局撤销该公司执照的行为存在程序不当和不合理之处。
由于陆意清已于本月10日擢升上诉庭法官,其判决理由由高级助理主簿官努丽亚娜于吉隆坡高庭代为宣读。
该殡葬服务公司原本持有销售棺木和墓碑的合法执照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。
隆市政局最初于2023年12月14日开出罚单,指该公司无照营业,惟该罚单随后被撤销。
2024年1月8日,市政局发出要求解释信,指该公司开展了与其执照范围不符的活动。该公司随后出示其执照作为回应;然而隆市政局在同年1月29日告知该公告弄死,其营业执照将于2月6日被撤销。
隆市政局随后主张,该公司涉及遗体处理活动的执照实际上已于2023年8月14日被撤销。
法官在裁决时指出,本案的关键在于该公司从未收到有关撤销执照的通知,尽管市政局已出示据称作出该决定的会议记录,但当局未能提供证据,证明已将撤销执照决定告知该公司。
法官表示,在8月14日撤销决定做出之前,市政局亦未曾向该公司发出任何要求解释的通知,
“如果申请人在被指控违反棺木和墓碑执照时获得陈述的机会,那再撤销其持有的执照前,当局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予其相同的申辩机会。”
有鉴于此,法庭批准该殡葬公司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,发出调卷令(certiorari)撤销隆市政局于1月29日作出的决定,并谕令隆市政局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。
该殡葬服务公司的代表律师为V.西瓦帕兰祖迪代表,而再诺阿兹莫哈末则代表隆市政局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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