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10日讯)马青宣传局主任梁子祥批评,希盟不应把改革当成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,法治不能随着政治利益而选择性诠释,希盟若真正尊崇法治,就必须同时尊重联邦宪法以及国家元首在宪法下所拥有的特赦权。
梁子祥针对希盟秘书处于9月8日的声明指出,希盟再次高喊改革、法治及反贪的口号,这些原则当然应该获得支持,但人民也有权质问:希盟是否真正前后一致的坚持这些原则,还是只有在符合自身党派的利益时才高举这些原则?
“不要只在涉及别人时才谈法治。法治必须在放诸任何环境、任何课题、任何个人的情况下都受到尊重,包括尊重联邦宪法以及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。”
梁子祥指出,在特赦问题上,联邦宪法第42条明确赋予国家元首针对联邦直辖区的赦免权,而特赦局也是整个宪政框架的一部分。
“因此,希盟不能一边高谈原则和捍卫国家制度,另一边却试图质疑或贬低宪法赋予相关机构的权力。”
他说,首相本身过去也曾说明,联邦宪法第42条下有关特赦的事项,在宪法中拥有其特定地位。
“既然政府首脑本身也曾经阐明这项宪法原则,为何如今希盟却要选择性看待?”
梁子祥指出,首相本身是特赦局成员,而首相署部长杨巧双则是负责联邦直辖区事务的部长。因此,希盟不能摆出一副置身于外、与我无关的姿态,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相关制度的一部分。
他强调,马华并没有质疑法庭裁定任何人是否有罪以及依法判刑的权力。与此同时,联邦宪法同时赋予特赦的空间,这项宪法所赋予的合法权力也必须受到尊重。
“不要试图用法治(Rule of Law)的口号来模糊焦点,意图让人民忽略我国法律制度中同样存在特赦机制的事实,而有关权力正是联邦宪法所明确赋予的。”
梁子祥强调,更重要的是,希盟不要把反贪斗争变成政治武器。如果希盟真的认真看待改革议程,那么同一套标准就必须适用于所有人,无论是盟友还是政敌、执政党还是反对党、自己人还是其他政治人物,都必须一视同仁。
“人民已经厌倦选择性提控和政党的双重标准。改革不是希盟的专利,反贪不是任何政党的垄断,法治更不是一个可以随着政治利益而改变的口号。”
他指出,马华和国阵全力支持一切打击贪污滥权的努力,同时也将继续捍卫联邦宪法的崇高地位、马来统治者制度,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。
“如果希盟真的要谈原则,就应该始终如一地贯彻这些原则,而不是严以待人,却宽以律己。改革不是口号,法治不是政治工具,原则不能随着掌权者改变而改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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