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芙蓉27日讯)森州政府向希盟17名议员追讨选前拨款,前行政议员兼汝来州议员阿鲁古玛强调,“我们不是把钱拿来自己用,而是把钱真正用在人民身上”。
他说,相关拨款并没有被用于个人利益或政治用途,而是陆续发放给非政府组织、学校、家教协会、校董会、居民协会、社区警卫团、宗教场所及有需要的个人。
他指出,相关拨款是依据州行政会议(MMK)决定提前发放,而且州政府并未规定必须按月使用。
他说,相关18万令吉拨款早在2026年6月3日获得州行政会议批准,并于6月4日州议会解散前下放;当时前朝行政议员及州议员并不知道州议会将在翌日解散。
他指出,州议员所获得的拨款一直是按季度计算,而非按月计算,过去也没有任何规定要求每个月只能使用固定数额。
“例如18万令吉若分成3个月,平均每月是6万令吉,但我们从未接获指示说每个月只能使用6万令吉。”
他解释,之所以采取季度拨款方式,是为了让州议员能够灵活应对突发情况,例如水灾、风灾或人民紧急援助需求。若某个月发生大量灾情,拨款可能一次过大笔使用,之后月份则可能减少开支。
也是民主行动党森州主席的阿鲁古玛,是于今早召开记者会回应森州政府向希盟17议员追讨选前拨款事项。
他指出,森州务大臣办公室于6月30日发出信函,要求前州议员提交截至6月30日的拨款开支及分发报告,并将截至该日期尚未使用的款项,在7月10日前退还。
“这封信已经很清楚说明,截至6月30日仍然可以开支,6月30日之后才不得再作出新的承诺或开支。”
他披露,17名州议员及2名协调员均已按照要求提交财务报告,未使用的余额也已退还。
阿鲁古玛透露,自己截至7月10日前已退还4万7096令吉,而部分前州议员也退还约6万至近10万令吉不等。
他认为,现任州政府如今再以“按月份计算”的方式要求退还款项,最大问题在于部分资金早已发放给人民。
“如果钱还在服务中心账户里,我们当然可以马上退还。但钱已经通过协会、学校或个人发放出去,现在要我们去向人民把钱拿回来,究竟要怎么做?”
他强调,若当初明确规定18万令吉只能在6月份使用6万令吉、7月份使用6万令吉,前朝州议员必然会遵守,但相关信函及拨款条件从未作出这样的限制。
阿鲁古玛表示,他们目前将等待州政府发出的正式信函,届时再针对具体追讨金额作出回应,并计划与森州大臣会面,进一步说明有关情况。
“我们愿意退还任何仍然留在服务中心账户里的款项,但已经合法、依据正式指示发放给人民的钱,要我们现在全部追回,确实非常困难。”
今早记者会获得另6名希盟州议员出席,包括前行政议员兼武吉甲巴央州议员陈丽群、罗白州议员周世扬、拉杭州议员萧妙光、芦骨州议员朱建华、朱湖州议员拿督杨文来及斯里丹绒州议员拉惹斯卡兰。
不过,前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并没有出现在记者会现场,该记者会由阿鲁古玛主持。
要看最快最熱資訊,請來Follow我們 《東方日報》WhatsApp Channel.